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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清怡
主持律師 / 執行合夥人



簡    介

 陳清怡律師為本所執行合夥人,畢業於臺灣大學法律學系,取得法學學士及法學碩士學位。轉任律師前,陳清怡律師曾任我國民事法官近二十年,歷任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法官、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庭長,並曾於家事法庭、工程專庭及執行法院服務,具備深厚之審判實務經驗,對複雜民事、家事及商業事件之爭議處理尤為嫻熟。
 自2018年轉任律師後,陳清怡律師專注於高資產淨值客戶之家事案件與資產規劃及信託、複雜跨國商業爭議、不動產開發糾紛,以及金融案件之爭端訴訟處理。另長期擔任多家上市櫃公司獨立董事,並為生技產業及新創能源產業提供法律顧問服務,協助企業進行商業合約之擬定與審閱,以及法規遵循與公司治理相關事宜,致力於為客戶提供高度客製化且精準有效之法律服務。


學    歷

 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
 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
 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博士班


經    歷

 律師
 仲裁人
 司法官訓練所第三十七期
 臺灣高等法院法官
 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庭長
 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
 國防部性騷擾調查委員會外部委員
 國軍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委員
 國防部人權工作小組委員會委員
 國防部法規會委員
 慧洋海運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
 百達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
 英屬開曼群島商竣邦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


其他經歷

 東吳大學兼任講師(民事訴訟法)
 桃園創新技術學院(前南亞技術學院)消費者保護法課程兼任講師
 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家庭暴力防治法講座(通常保護令之核發)


著    作

 我國刑事簡易程序的再定位-以修復性司法為中心
 論破產之和解